镇江人大
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许向阳

副主任

朱保卫

办事机构

             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4421322

工作职责

  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经济工委)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承担的初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草案、调整方案和计划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做好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经济发展方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三、负责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和重要建议,提出办理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答复意见。

  四、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经济领域的立法调研和论证,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与经济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工作,提出审查意见报告;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的等具体工作。

  六、负责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和对对口联系部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审议、评议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经济发展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八、加强与市发改、经信、统计、商务等经济部门的联系,定期收集经济数据和资料,交流情况和信息,并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九、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兄弟城市及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经济)工委的联系,根据需要召开全市人大系统经济工作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研究探讨重要事项。

  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处理与经济工作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公开电话事项。

  十一、负责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和市人大财经委需要协助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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