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徒区人大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平安建设为重心,充分发挥内务司法监督职责,切实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三项专题审议,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一是审议区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报告。促进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加强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完善与人民调解的对接,促进矛盾纠纷能够多渠道的化解,特别是大量的物业、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险纠纷通过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解决。通过对这项工作审议,有力推进了审判机关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强制执行和涉法信访,达到给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的效果。
二是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禁毒法》工作报告。当前涉毒案件出现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也会引发其他的违法犯罪,代表和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成效和难点也比较关注。通过区人大审议《禁毒法》贯彻实施工作情况,促进了执法机关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遏制涉毒案件的增长态势,进一步推进全区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是审议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民行检察包括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的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区人大通过专题审议,进一步推进了检察机关加大民行检察力度,全面履行民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纠正错误裁决,促进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二、开展三次专题调研,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调研“七五”普法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定职责,推动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
二是对监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监察委设立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了解依法开展监督、调查、处置情况,履行对监察委的监督职责,依法监督推动监委依法、规范、全面履职、开展工作。
三是对人民陪审情况进行调研。《人民陪审员法》于4月27日通过并施行,内司委及时组织代表到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法律的贯彻实施状况,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发挥好人民陪审制度的应有作用,增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
三、开展三项常规工作,增强代表联络效果
一是常态化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组织好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使这项工作更加经常化、规范化。做到每2个月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在旁听结束后,组织代表开展评议,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庭审形象和检察官的公诉水平、辩论能力等方面,对照标准“评头论足”。对于不能当庭宣判的,要求法院及时将案件的裁判结果告知参加旁听的代表。通过组织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监督、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人员庭审水平的提高。
二是优化代表建议督办效果。大力督办内务司法方面的7件代表建议,将督办工作作为联系和服务代表、促进代表履职的重要抓手,把6月份作为“建议督办月”,邀请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确保满意率,提高办成率。
三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认真接待和处理,扎实做好登记、记录和法律解释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促进案结事了和社会矛盾的化解。
四、做到“三个加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代表法、监督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和内司委业务知识,提升履职水平。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提升工作层次,为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实地调研工作。坚持把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作为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提,做到集中式调研和分散式调研相结合,真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升专题审议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加强内司委委员和专业代表作用发挥。组织代表近距离了解、接触、感受司法工作。参与民事案件执行、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发挥法律专业的代表和律师作用,请他们参加相关议题的调研、视察,为人大常委会审议“两院”工作提供咨询,帮助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有效保证了审议质量。